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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購買預售屋後若有解約情形,預售屋建物買賣契約的出賣人,應於解約當日起30日內申報解約資訊
平均地權條例自2021年7月1日起全面納管預售屋實價登錄資訊 MyGoNews房地產新聞 區域情報
平均地權條例自2021年7月1日起全面納管預售屋實價登錄資訊

【MyGoNews林湘慈/綜合報導】為使預售屋實價登錄資訊更加透明化,內政部修正平均地權條例自2023年7月1日起,購買預售屋後若有解約情形,預售屋建物買賣契約的出賣人,應於解約當日起30日內申報解約資訊,如逾期未申報恐面臨3~100萬元罰鍰,提醒申報義務人務必及時申報,以免受罰。
 
汐止地政事務所表示,平均地權條例自2021年7月1日起全面納管預售屋實價登錄資訊,於簽訂買賣契約之日起30日內需即時申報成交資訊,並納入紅單禁止轉讓規定,為提升資訊透明度讓申報制度更為完整,內政部再次修法針對所有已簽約預售屋案件,於2023年7月1日以後若有解除買賣契約者,應自解約之日起30日內進行申報登錄。
 
申報方式為透過網際網路申報,登錄時只要輸入原申報書序號及原買方統一編號,系統即自動帶入原交易標的資訊,申報人僅需填寫解約日期、勾選屬於全部或部分解約情形,如屬部分解約,例如原買受人同時購買1棟預售屋含1個停車位,後續只就停車位解約,其餘契約內容仍存續者,則需勾選部分解約選項並加註解約標的內容,為利了解相關規定,該所於網站設立「實價登錄與交易安全專區」,提供預售屋解約申報應注意事項,並結合QR code方便民眾下載懶人包,歡迎查詢利用。
 
汐止地政事務所補充,自2023年7月至2024年1月止,該所轄區內預售屋實價登錄解約申報共計6件解約案件,在內政部不動產交易實價查詢服務網除顯示原預售屋申報資訊,並以紅字顯示解約以及註明全部或部分解約,讓對外揭露資訊更為透明,另該所也會針對類此解約申報案件積極查核,維護市場交易資訊。